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从2010年5月开始,我县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活动将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
解读一: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
党的十七大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明确提出要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其中,学习实践活动是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这两项活动是紧密衔接、相互促进的。
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把没有完成的、难度大的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的各类成果运用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实现党内集中教育和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的有有机衔接,是学习实践活动延展和深入的内在要求。
解读二:创先争优活动的“1、2、3、4、5”
“1”,即我县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主题:“为科学发展构筑坚强堡垒,为濉溪崛起争当时代先锋。”
“2”,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是创先争优活动名称的来源,也是其主要内容。
“3”,即“三承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将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推进。其中,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公开承诺工作每年搞一次(6、7月份),具体要求做到“三承诺”,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
“4”,即活动的“四句话”目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这“四句话”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推动科学发展,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促进社会和谐,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既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活动的基础和保证。
“5”,即活动的基本要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解读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挖掘自身资源、注重特色
中组部、中宣部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此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安徽省则以“为科学发展创先进,为安徽崛起争先锋”为主题。
我县根据自身特色,确定了“为科学发展构筑坚强堡垒,为濉溪崛起争当时代先锋”这一主题,并决定在全县统一开展两项活动,也是我县的自选特色活动: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要重点打造“双推双争”工程。即,基层组织建设“双推”、党员队伍“双争”。基层组织建设“双推”,一是推进和形成城乡党组织共建格局,完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目标协调、工作统筹、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以城带乡、联动联建的工作格局;二是推动和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础,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工作亮点,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党员队伍“双争”,一是争做发展标兵。发挥党员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全面开展党员“亮身份、比奉献、促发展”活动,深入推进“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激励党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建功立业。二是争做服务标兵。建立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志愿服务、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