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1000万元信贷贴息,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每年列支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农民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也要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财政对农业产业化投入增长幅度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认真落实中省惠农补贴政策,增加补贴种类,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银政企战略合作,省农行在未来五年中拟向*投放贷款不少于200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总量,确保农业信贷投放量占到当年信贷总量的70%以上,积极试点推行小额贷款业务,力争每县至少设立1个小额贷款公司。要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逐步扩大保险品种和试点范围,加快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协同推进、市场运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加快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着力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实施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切实搞好水土保持。加快通村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完善农村电网,全面解决农村用电问题。推进信息入村工程,促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办好各级农业信息网,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服务作用。加强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四)强化科技支撑功能
深入实施咸杨农业产业一体化进程,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试点制度,深入开展市校合作,充分发挥杨凌农业科技示范带动效应。鼓励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农业技术人才领办创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经费必须达到科技经费总量的1/3。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队伍。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普及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和贡献率。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从单纯的公益性服务向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五)严格耕地保护政策
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分解任务,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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