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增投资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人直接责任。积极配合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检查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中央投资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滞留、挤占和闲置,不得用于偿还工程欠款或银行贷款,必须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五、明确责任,及时报送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省市的要求,建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报送检查制度。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从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新增中央投资到位及累计完成投资情况、建项目建设情况(累计开工项目个数、形象进度及设备采购等)新开工项目前期准备及预开工时间等方面的情况(可研、初设和施工图审批、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地方配套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决策部署采取措施和开展情况等六个方面,对所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汇总,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县发改局(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准确、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上报。县上将根据报送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管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