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纳入监管范围。
2深入治理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当今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还会不可避免地不断出现,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两方面的治理。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对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农民反复上访的县(区)分期分批进行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宜采取以县(区)为主、市县(区)联合治理的方式。通过共同监控、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市范围内重点抓好农民普遍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农民建房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身份证办理、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多收乱罚的专项治理,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处理坚决,整改彻底。
3积极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立筹补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是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大中型农田水利项目;乡级及以上道路建设项目;教育、计生、优抚等社会公益项目;农村电网改造后的户外线路及设备管护与维修项目;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等村务管理项目;上级部门立项,要求基层政府配套的项目。不属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为了进一步适应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认真总结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经验,推动各地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范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限额标准;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和监管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议事的积极性,引导基层干部学会用民主的办法组织农民,把农民急需的事办实办好。强化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奖代补试点,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逐步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三、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减负新形势的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责任。一是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三是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重点对党政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或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