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司法机关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司法效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公平正义的司法权威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得到切实维护。
(六)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社会形成共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社会诚信意识广为增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自主创业、公平竞争、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环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形成特色产业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八)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构建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在基层管理服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对流动人口、特殊群体、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宗教活动场所、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上取得新成效。
(九)推进社会主义文化法治建设,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文化法治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法规规章,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
(十)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住房、饮水、交通、通信、电力、生态环境等方面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稳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党委与国家机关的关系。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3、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完善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发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推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权得到充分行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各类宗教活动依法进行,寺院社会化管理体制完善,寺院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5、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建设平安和谐乡村。
6、完善城镇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居民在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