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公益性基础设施恢复和重建工作。金融部门要安排3500万元信贷资金(县联社2000万、农行1000万、邮政储蓄银行500万元)支持灾后生产自救,简化信贷手续,降低信贷门槛,尽最大限度支持灾区生产和产业发展。县国土局、住建局要对灾区重建实行特殊土地政策,允许边建边报,各项税费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下限收取。税务部门要提供优惠、便捷的人性化服务,指导灾区企业、群众用好优惠政策,尽快恢复生产,迅速扩大产能,促进就业吸纳能力和经济效益提高。
四)整合涉农资金。县财政局要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原则。优先向灾区生产自救安排投放,合理整合现代农业项目、设施蔬菜项目、农村沼气项目、农民技能培训项目、乡镇站所建设项目等涉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促进灾区农业基础设施尽快恢复、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高效农业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各部门要坚持把灾后生产自救作为项目申报和投资重点,积极争取中省市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县发改局要认真做好灾后涉农项目编制及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灾后农业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县扶贫局要为10个村落实好80万元倒危房灾民建房资金,向农户投放600万元贴息贷款,尽快启动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建设。
五)强化生产服务。县水务局要做好今冬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加快修复水利设施,抓好丹治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安全饮水和山水园林路建设。恢复灌区功能。县国土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实施好土地复垦工程,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确保今年万亩基本口粮田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农业、林业、商贸、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农资调运、农资市场监管,保证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供应充足,确保生产救灾所需。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要加大生产自救宣传,水、电、路、视、讯等主管部门既要做好政策服务,更要立足本职,抓好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为生产自救提供基础条件保障。党校、农业、教育、扶贫、旅游、劳动等部门单位要着力加强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工作,重点对灾区农民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使每户有1人掌握1-2门种养、加工、三产服务等实用技术,不断提高灾区农民创业和自救能力。针对茶、畜、果、油、药、桑、蔬、游等重点产业发展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财政出资扶持的办法,组织开展外出考察学习取经促增收活动,聘请外地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提高产业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