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特诊室、老年病房,各县(区)医院开设老年病专科门诊,并建好老年病防治指导中心。要在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群为重点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其老年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在农村,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在不断扩大全市合作医疗试点范围的同时,切实做好特困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救治的补助工作。实现至2010年该项制度覆盖全市农村老人的目标。并依托各乡镇卫生院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老人医疗困难问题。采取措施,提供普遍和平等的初级保健服务,使农村健康教育普及率达80%。与此同时,建立相应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符合低保条件及长期因病、因灾等特困老人实施必要的医疗救助。各县(区)卫生部门要实现对辖区内百岁老人每年免费常规体检一次,促进其健康长寿。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特困老人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加快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至2010年,力争使农村特困老人低保覆盖面达100%,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其补助标准。城市“三无”对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功能,依托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实现对其生活照料。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老人要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做到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实现集中供养率3年达到50%的目标。其间,新增供养床位1600张,使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有效照料城镇新增孤老集中供养床位800张,有效缓解城镇孤老安置床位紧张局面。
三、加快建立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2010年底前,市及各县(区)均要新建或改(扩)建一所多功能的老年活动服务中心,并充分发挥其枢纽作用,负责对本辖区为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规划、示范、管理、培训及信息汇总处理,同时与社区相衔接形成信息网络化管理与服务。95%的乡镇和90%的社区(村)要建有为老服务活动站(室),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负责为辖区老人提供具体的医疗康复、家政服务、老人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籍、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帮困助残、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要坚持走社会福利社会化、产业化路子。市上2年内完成对原社会福利院迁建和扩建,使之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老年公寓(拥有床位150张);各县(区)也要在争取政府投入的同时,多方引进资金,采取多种所有制形式,新建1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院或老年颐养公寓、老年康复院。30%的社区力争建有能容纳20名老人的代养、寄养综合机构或“星光老年之家”。全市未来3年要建有以“五保”集中供养为主的敬老院50所,力争使我市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努力形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以其他多种所有制老年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老服务机构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要力争解决现有老年大学教学用房不适应的问题,不断改善其办学条件。“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建县级老年大学3所。要努力增加投入,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在公园、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等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增加面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