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制、机制、财务等规章制度
,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后勤治理服务的规章体系。四是依法办事,后勤机关应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后勤服务。三、需要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职能,统一体制,以利于有效发挥机关后勤部门的职能作用
调查中发现,各部委后勤体制不统一,服务保障范围差别较大。如有的部委治理与服务合二为一,没有分家,一块牌子,两种称谓,对内称机关事务治理局,对外称机关服务局;有的部委后勤治理与后勤服务分家,设机关事务治理局和机关服务局,形成甲乙方关系。机关事务治理局作为甲方,代表机关组织机关服务保证的治理、协调、招标、监督等职;机关服务局作为乙方,组织实施具体的服务保障工作。还有的部委把治理、服务、经营分开,设机关事务治理局、机关服务局和机关经营治理局等。在职能上,有的部委实施集中统一的后勤治理和服务,凡是与后勤有关的职能部门均划归后勤部门;有的部委则把后勤职能拆分隶属不同部门,如财务、基建、资产治理、政府采购等部门不隶属后勤部门,而在办公厅或其他部门。这种体制不统一、职能各异的状况,增大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后勤服务保障组织协调的难度,不便组织实施对后勤工作的指导,也难以发挥后勤整体服务保障作用。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保障机关建设和工作需要的实际出发,本着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一各部委机关后勤的体制和机构,明确规范机关后勤职能,从组织体制上优化结构,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重复交叉不规范,治理责权脱节等问题,真正做到职能规范,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相互制约,协调发展。
四、需要进一步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处理好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机关利益与政策法规的关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一是在后勤改革过程中,一些机关利用所占有的国有资产、政府资源和有关的优惠政策,以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为借口,开办经营性实体,谋取利润,用于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和机关干部福利。由于不同的机关部门占有的国有资产、政府资源不同,经营性收入差别很大,因而用于机关福利补贴的差别也大,同一职级不同部委的福利补贴相差一、二千元之多,造成机关之间互相攀比,苦乐不均和不平衡的矛盾。二是有的部门把财政拨款的经费转变为经营性收入后为本单位职工谋福利。这些做法,不仅违反了后勤改革的宗旨,也严重违犯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军队不准从事经营性生产的决定。为此,一是国有资产治理部门,对政府国有资产进行再次认真清查,制定政府机关国有资产治理、使用、租赁、增值等细则,集中统一治理和使用政府国有资产。二是可推广湖北省政府机关干部福利补贴“统一标准,违者严惩”的经验,统一国家机关干部的福利补贴标准,防止各行其是,互相攀比。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治理和审计,对超标准违规滥发福利补贴等违犯财经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应逐步从机关分离,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后勤服务保障体制。
五、需要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后勤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随着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时间推移,一些单位的全民职工逐步退休,从社会招聘的职工,许多人没有经过培训,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出现了技术断档、断层和服务水平不高的现象。一些后勤企业的治理干部也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缺乏现代企业治理经验,注重经营多,关注治理少。由于历史的原因,后勤职工队伍高层次、高素质、高技术人才少,与市场经济发展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要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