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增幅逐步放慢,农村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降到了1998年的31%;如果农村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恢复到50%,则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将增加200多亿元,年增幅将提高18个百分点。三是农村现有消费水平低,潜力巨大。从与全国的对比来看,我省农村去年户均购买化肥、农膜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和72.3%,每百户拥有汽车和拖拉机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8.8%和78.6%,1997年每户人均消费彩电、洗衣机、摩托车、电冰箱、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棉布、毛线织品、皮鞋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9%、68.1%、59.2%、59.5%、63.1%、35.9%、31.4%、68.4%、46.7%、11.5%;从与城镇的对比来看,我省每百户农民去年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照相机、自行车拥有量分别比城镇低8.2%、95.8%、92.6%、44.3%、97.5%、29%。如果我省农民人均消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则能增加消费需求170亿元。总而言之,开拓农村市场、刺激农村消费事关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之大局。如何开拓农村市场,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都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仅是开了个头,可谓任重而道远。价格是调节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最灵敏的经济杠杆,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运用价格杠杆开拓农村市场责无旁贷。
(九)巩固落实农村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农网改造后,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农村居民生活电价由原来最高0.75元/千瓦时降为0.557元/千瓦时,农民从中得到很大实惠,生活质量有很大改变,这项民心工程深得农民赞誉。下一步要重点加大少数未改造台区同价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确保同价面百分之百。在此基础上,尽快实行农村其他类别用电同价。同时,要加快农业生产电网改造,实行农业生产用电计量,尽早改变农业生产用电按田亩均摊办法,避免增加农民的额外负担。
加强农村用水价格管理,包括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对在农村征收的水资源、地表水和水利工程水费等,要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制定合理的、便于计量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水价标准,多渠道、多层面减轻农民负担。
落实积极的价格政策和措施,服务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区域供水城乡同网同价;进一步巩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成果,落实各项电价优惠政策;落实社区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各镇(区)要督促落实本地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巩固完善义务教育“一费制”政策,贯彻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运用价格杠杆,服务农村公寓房建设和治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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