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区效能监察组、干部教育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全区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问责制,并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建章立制情况,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汇编成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督促检查。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阶段性总结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以及各地各部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领导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领导不力、整改不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努力完成和实现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开展第三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全区现有31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突出体制创新理念,列出省、市级下放审批项目类型,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审批权限改革,根据市级各部门简政放权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果断做到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清理工作迅速启动,今年12月份结束,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清理结果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确定区发改委、建设局、商务局、城管局、房产局、卫生局、农委等单位作为试点部门成立行政审批股,做到“五个到位”:即审批职能整合到位、审批流程再造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授权窗口到位、行政审批股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人事局配合,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一)提升和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按照“部门应进必进,项目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与项目关联的应收取的费税应进必进”的要求,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今年10月份拿出应进中心的整体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二)加强窗口建设。提高窗口人员素质,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应有权限。全面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除明文规定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外,必须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建立后备干部派驻到窗口任职制度和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制度。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在今年10月份草拟充实中心领导力量和加强窗口建设方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三)创新服务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代理服务制度;对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外资企业设立、基本建设、工业投资等涉及多部门或情况复杂的审批事项,实行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协调联审会办制;扩大企业登记注册“一表制”,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进一步健全“三项制度”(一审
一核制、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制)。(四)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条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尽快实现网上审批。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上报区政府。
三、推进行政治理体制改革
组建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界定居巢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职能,为区直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活动搭建统一平台,按照治理与操作分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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