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报表的,每次扣1分;
3、未参加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的有关会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参加的,每次扣2分。
(八)评议投诉(15分)。
1、服务对象对窗口评议不满意且说出事实理由的扣3分;
2、自评或授意服务对象作出评议的,取消本项得分;
3、有服务对象投诉,且过错在单位窗口或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3-5分;
为鼓励各单位窗口争先创优,对有关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加分,具体为:
1、收到服务对象赠送锦旗或表扬信,事迹典型具体的,每次加1分,每月最多加至4分;
2、单位为方便服务对象而进行简化审批程序、申报材料以及审批提速等有效改革,即时办理项目月办结量20件以上且当天办件率达95%的加5分,达100%的加8分;承诺办理项目办结时限规定5个工作日内的,月办件20件以上、平均办件每缩短1个工作日加1分;办结时限规定10个工作日内的,月办件20件以上、平均办件每缩短2个工作日加1分。同有即时办理项目和承诺办理项目加分的,选其最多加分。
3、单位窗口或工作人员被新闻媒体表扬(经市行政服务中心认定)的,每次加5分。
四、考核等级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等级按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设前三名分别为一、二、三等级。月考核等级按月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年终考核等级按每月考核综合得分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并以此作为年终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和单位年终考核该项工作打分的依据。
五、考核方式
月后5天内,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室和窗口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平时现场检查和工作纪录,按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各窗口进行考核打分。
六、奖励办法
每月和年终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月等级奖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年终等级奖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七、惩罚办法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不予奖励:
1、窗口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被立案调查的;
2、窗口服务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