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节约能源。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签字笔等日常生活用品。
5、抓好公务用车节能。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淘汰报废高耗高污染车辆;提高用车日常管理效益,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实行维修、油耗单车核算制度。
(四)大力推进交通节能。积极应用高新节能运输工具,交通行业内部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速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抑制私人机动交通工具对城市交通资源的过度使用,优化运营结构。
(五)加强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重点是供电照明系统产品及设备、选钛厂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通过设备技术改造和改良新工艺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在全市推广3.5万盏节能灯,重点在公共机构、宾馆、商场、居民小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开展节能灯推广工作。大力推广太阳能照明灯、景观灯的安装,年创建3个节能示范村,每个示范村由政府投资安装四盏太阳能照明灯,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引导,逐步推广太阳能产品。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一步引导公共财政资源、金融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及社会资金投向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先进设备装备新上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的落后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层次,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减轻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过度依赖。
(七)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和浪费能源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其他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对违反节能法和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加快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大力推广应用。争取更多的天然气供应,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鼓励和引导现有建筑实施太阳能利用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技术等太阳能利用技术,支持太阳能热水示范工程,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淘汰落后农业机具,扩大推广农村沼气池,研究秸杆综合利用。
(九)加强政府采购对节能降耗的支持。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标志产品清单制度;对空调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设备,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工作落到实处。
(十)加强节能降耗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镇、公共机构和有关企业落实国家和省节能政策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发挥政府机关的表率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兴隆华侨农场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节能,率先垂范,做到人走关灯停机(包括电脑等办公电器及空调、饮水机、热水器等生活电器),冬夏季节严格按规定设置室内温度。安排财政资金实施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底前,未使用节能灯具的办公室要全部更换节能灯;政府采购中心实施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办公用品。
(十二)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计划,制订年度宣传方案,万宁政务、市政府网站,市广播电视中心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公益广告,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及我市节能工作成果,大力弘扬“节约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