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达到大学专科以上。
2、 主要措施
(1)加强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建设,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表彰奖励残疾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全面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残联的组织作用,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工作手段,使各级残联真正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争创残疾人工作先进区(县)活动。不断提高残联干部素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遵照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一专多能的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队伍。
(4)按规定召开好各级残疾人代表大会,搞好选举换届工作,依据“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备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5)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残疾人工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中,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内容之中,并将社区残疾人工作做为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政府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听取残联的意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给予具体指导。各级教育、公安、司法、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体育、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领域,兼顾特性,同步实施。
(6)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强”活动。通过开展“建家做友”、“自强不息”等活动,激励残疾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通过表彰“自强模范”,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到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建设中去。
(7)加强基层残联干部培训,采取以会代培、召开现场会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市及区县残联干部进行培训。
(六) 法制建设
1、 任务指标
形成较完善的残疾人事业法制体系,使残疾人事业有法可依,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和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制定并出台《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规程》,使残疾人法援工作规范化。
增强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和出台扶助残疾人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不断修订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出台各种政策,使残疾人事业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2、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完善优惠残疾人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建立完备的执法体系。
(2)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健全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化、规范化。
(3)依托城乡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以法定或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就地、就近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残疾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或酌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4)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业务工作、结合重大活动、利用新闻媒体,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5)加强执法检查。市和县(区)每年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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