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备案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6项,明确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部门14个,并以区政府名义公告全区。要求有许可权和许可项目的行政单位设立服务窗口,公示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公布等各项制度,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共审查3件。及时将政府制定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
(三)积极拓展行政监督渠道。年初以来,我们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实行行政违法举报,自觉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我们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的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上半年共接听举报电话和接待当事人来访22人次,均作了认真处理。二是实行行政机关层级监督。今年区政府法制办先后对建设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卫生监督所、环保局、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进行了1次集中检查,2次临时抽查。调阅执法案卷40多本,从而加强了对重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的各类监督。在加强层级监督同时,主动加强与各类外部监督的协调配合,我们主动开展了对执法部门的明查暗访,及时查处和纠正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违法和不作为问题。
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如2008年10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区教育局多媒体会议室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暨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全区拥有行政许可执法权限的16个单位共计30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审验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08]78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10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按全省统一编码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目前已按市法制办要求完成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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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好政府决策及区级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一是服务全区中心工作。针对我区当前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企业改制、集体上访和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引发的行政争议事端,积极从法律方面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参谋。二是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比如在解决开发区征收海牙村土地问题上,法制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解决了村民上访问题。法制办直接参与重大社会矛盾调处,依法化解群体性事件。上半年,我们直接参与了近8起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比如在铁西有奖销售集体信访案中,积极配合政法委出主意、想办法,使该案圆满解决。参加信访联席会议15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2件,例如,红岸办事处环卫工人工伤案件,当事人请求按民事赔偿,标准高达20多万元,法制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当事人予以接受,既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利,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切实为领导依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