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方法、时间和组织领导,从县监察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抽调20人次组成检查组,先后于6月18日—28日、11月3日—5日,分两个组对腾越、界头、曲石、固东、中和、新华等16个对农民负担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中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共抽查乡直部门60个次、村委会34个、走访农户87户,检查了21所次农村中小学春、秋季入学收费情况。
(2)教育收费治理情况在教育局安排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人员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主要采取走访学生家长、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校财务账簿等方法,对全县中小学春、秋两季入学收费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分别于3月30日—4月30日,重点抽26所中小学;9月9日—15日,着重抽查县级完中9所,职校2所,初级中学3所,城区小学4所,幼儿园2所。两次累计检查各类学校46所。对超过“一费制”搭车收费教辅资料费的荷花民族中学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清退了违规收费,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撤销职务处分;进行了清退处理,并责成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
(3)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一是七中超标收取计算机上机费,腾三中初中部超收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40元,在1210名学生中,免除困难学生73人,实际收取学生1137人,合计收费45480.00元。二是对群众举报到省的荷花民族中学违反“一费制”搭车收费进行了立案查处,荷花民族中学违反“一费制”搭车收教辅资料费,两次共收70,224.50元,涉及学生1,006人次。三是年执法检查发现腾冲县大地地产事务公司委托各乡镇土管所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代收“勘测定界费”,由纠风室、减负办组成专项工作组,从1月14日到5月20日,对该项涉及20个乡镇1216宗土地574,533元的乱收费进行调查,并作了全额清退处理。四是对农户举报的马站云华农药销售点高价出售农药进行了调查处理。五是及时对固东江东小学预计向每生收取建校费10.00元进行制止。对学校超标收费、土地勘测定界费作了全额清退处理;农药售价高出市场价的部分的销售收入上缴乡财政。违反农民负担政策收费的单位负责人,有2人写检查,有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了减负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责。一是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三是协助有关机关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根据职责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减负法规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存在问题的整改,件件抓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对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抓住机遇,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新历程
1、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有了新的机遇,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保山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104号文)下发,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由农业局农经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文件下发后,对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进行了全面地调研,于12月14日至21日对全县各乡镇农经站站长、农经员和村报账员(村副主任),进行了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有共270多人,经考核全部合格,颁发了上岗证,为年全面推行村账、村资乡镇“双代管”和财政部新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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