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地区的法院人财物充足的审判管理模式,而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审判管理模式,在该院已经实施的民一、民二庭合并和法警队、立案庭合并的实践基础上,围绕优化人力资源,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内在潜能,公正高效地发挥作用,达到了人力资源的内部优化整合,努力寻找出了既完善机构,又要节约、集中和优化人力资源的小法院管理模式。一年来,根据审判实际需要,全院共调整轮岗人员38人次,并在大量实践和深层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和方法,形成了专题调研文章《*法院关于探索小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思路》。
(九)、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有关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指导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努力使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业务指导水平;三是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通过研讨会、培训和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四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基层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与信息反馈制度。帮助当事人和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建立联系;法院确定9名法官兼任调解指导员职责,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形式,加强对调解委员会的走访,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并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及时关注和解决,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2年通海县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全国先进法院”。
(十)、确立司法为民宗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按照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和市中院召开的院长座谈会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司法为民的思想内涵,深刻认识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与时俱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进一步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确立司法为民宗旨;二是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狠抓落实;三是从立案信访环节抓起,搞好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的建设,落实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诉讼费34.2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2人次,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展了以“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司法与为民的内在联系,自觉把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联系起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与“维护人权”作为重点,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以扎实的工作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服务宗旨。
为了全面落实“三十条司法为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树立法院文明执法的新形象。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海法院结合该院立案庭拥挤、立案窗口狭窄、不方便群众诉讼的现状和实际,投入两万元资金,对原立案庭作了适当的改造,设立专门的立案大厅。改建工程于6月22日竣工并投入使用。现在,立案庭一改过去拥挤、嘈杂的局面,整个立案大厅整洁文明、秩序井然。通海法院立案大厅的改建,从小处着手,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深受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树立了法院文明执法的新形象。
(十一)、抓好司法礼仪,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为了抓好司法礼仪,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市中院制定下发的《法院工作人员司法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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