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集中突破”总体要求。采取拓建县城绿地与管养维护相结合,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生态造林与园艺造景相结合,县城公共绿化与庭院绿化相结合的办法,增加县城绿量,提升园林绿化品味,完善县城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努力把县城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生态良好的省级园林县城。
二、目标要求
年全面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各项目标任务。向国家级园林县城的目标逐步迈进。具体指标如下:经过努力。并创造条件。
一)园林绿化建设
1县城绿化覆盖率从现在27.3%增加到3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从现在22.7%增加到25%以上;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从现在15.6平方米增加到18平方米。
2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城区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15%;次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15%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35%
3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达到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0%花园式居住小区”占到总居住小区的40%以上。并辟有休闲活动园地;旧居住小区改造.
4绿化合格单位”含花园式单位其中“花园式单位”占15%以上;县城主干道沿街单位45%以上实现拆墙透绿。占到单位总数的50%以上。
5县城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到县城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县城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到50%以上。
尽责率达到80%以上。6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
7城市维护资金用于绿化养护的支出不低于15%
8县城公共绿地布局合理。维护良好。特色鲜明;公园设计建设突出植物景观,干净整洁。公园绿地面积占到公园总面积的70%以上,绿化植物呈现多样性,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县城广场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美观,突出县城特色,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二)生态建设
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县城建成区内的河渠按照规范要求全面整治改造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县城大气污染指数在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天数超过280天。
三)市政设施建设
县城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实施县城环卫设施建设经营市场化运作并成效显著。燃气普及率达到50%以上;县城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完善。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修订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加强绿化建设管理。
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善,同时。落实绿化强制性指标,充分结合县城历史、文化、自然景观资源。完善《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指导县城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山体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与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确保县城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
二)大力实施县城绿化工程。增加县城绿量。
点、线、面结合。高、中、低兼顾,坚持以“树”为主、灌”为辅、草”次之的原则。乔、灌、草配套。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