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和声誉。通海法院积极探索和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执行管理体制,彻底改变过去多年惯用的大量投入人物力,而执行效果不佳的陈旧执行方式,使执行工作逐步进入了良性运行,并在全院已形成的有关执行工作的“调研报告”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分析了“执行难”问题,找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方法和思路,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材料《处理好三个关系,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2009年2月,以*院长为核心的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后,把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抓好执行工作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真正体现的执行观念,积极探索和研究了新时期适合本地区的执行方法和技巧,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又提出了新的举措:一、法警队每周轮派二名法警到执行局,协助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二、加大执行力度,根据每一个案的需要,有必要强制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三、在执行用车上,配备全院最好的车辆,执行局在必要时可动用全院所有车辆;四、加强执行队伍自身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干警们克服了畏难情绪,热爱本职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从固有的执行思维模式中解脱出来,积极探索和研究执行方法,穷尽司法程序,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七)、严格审判监督,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案件的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为确保案件质量,通海法院一是根据省高院制定的“四率一限”规定,全面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严把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制定并实施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办案奖惩考核办法》。将“案件的审结率、裁判的正确率、公开开庭率、当庭宣判率和审理期限”五项指标具体细化到每个业务庭,用以规范审判行为,建立了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体系,每月一查一报。评查中,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把案件的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适
(八)、优化人力资源,探索小法院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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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作为小法院,没有套用照搬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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