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务必”,谆谆告诫全党同志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不做李自成。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领导了声势浩大的“三反”斗争,有效地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政治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反腐败斗争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新形势、新特点,腐败这股风来得很猛。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党在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情况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坚决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工作格局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胡锦涛总书记先后5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涉及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党中央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提出了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整体推进,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有所下降。调查表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是认可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反腐倡廉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与时俱进的战略思路
当前,我国还处于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反腐败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为了更好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突出问题,必须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基本思路,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中去。
深化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这个根本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党中央根据实践的发展,进一步提出“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把服务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学习建设”等要求。这些要求,是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的深化,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去。
完善战略方针。上世纪90年代初,针对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情况,党中央提出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党的十六大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党中央适时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这个方针,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自觉推动反腐倡廉由标本兼治、侧重治标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做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以更好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
构建惩防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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