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机构编制改革开展情况自查汇报材料
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了较快的效果,但在人员精简上引起了剧烈震动,给改革带来了难以想象的阻力和困难。为此建议在转变职能上实行一步到位,在人员精简上则实行“渐进式”的方式,制定具体而又切实可行的长期目标,分批进行。在多渠道分流的基础上,应着重坚持“多退少补”的原则,每年新进人员必须少于上年出编人员,能够不进的坚决不进,长期坚持下去,最终将人员精简到合理的程度。这不仅可减轻改革的震力,还可解决分流与用人的矛盾。
4、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多途径增收消债。针对乡镇当前出现的财政困难,建议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乡镇的投入比重,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合理确定县乡财力分配,规范县乡财政职能,构建科学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乡镇自身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财源,充分利用闲置的资产如房屋办公设施、门店、厂房、土地、水面等,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变资产为资金,用来消化债务。
5、坚持政事分开原则,重新调整乡镇事业站所设置。乡镇事业机构的设置,不能搞简单的整齐划一和强制性的上下对口,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乡镇的实际灵活设置,有建有撤,有多有少。一是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清理分类,将具有行政职能的并入乡镇机关,确属事业性质的赋予其真正的独立法人地位,逐步推向社会和市场。二是撤销职能完全弱化的站所。三是进一步归并职能相近、规模过小站所,归并时实行纵横多向归并。
自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