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职工生活 维护职工利益
以和谐的创建氛围赢得企业美好的明天
宁波**化纤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性质的化纤企业,主要生产涤纶poy和聚酯切片,公司年销售额在10个亿以上,年创利税上百万元。目前职工总数390名,外来人口占80%以上。公司于2009年3月正式开车投产至今,以“追求卓越,成就未来”为宗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特别注重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和实现公司的全面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 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创建意识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联合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公司立即召开各级会议,专题分析和谐企业创建情况,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挑选各车间一线技术职工为组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利用公司宣传橱窗,车间内部看板及期刊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创建和谐企业的重大意义,提高企业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并使他们都积极参与进来,通过层层发动,公司上下创建氛围浓、意识强,形成了人人关注和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 劳动合同全面规范、集体合同切实有效
目前,公司职工总人数390名,签订劳动合同390份,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企业和职工双方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管理完善及时。集体合同切实有效,有相应的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制度,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职工满意率高。
三、 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尊重职工休息休假
公司严格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分别为800、900、1000,期满后实行各岗位工资标准,目前职工月平均工资在1200元以上,每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日,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公司是连续生产装置,职工实行三班倒制度,每月可轮休。因生产需要或突发情况需要加班时,务必征求职工意愿,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工人工资实行集体协商制,并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规定工人工资保持年年增长趋势,工资额比上年度增长率最高达到10%以上,即使遇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工人工资也保持不变或小幅增长。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休息制度执行,不能调休的按法定工资发放。职工婚、丧、产、病假制度健全,另外公司还实行工龄休假制度,公司职员根据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年可以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含行政办公人员及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工龄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一周的带薪休假,工龄在2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不超过两周的带薪休假;普通员工工龄在3年以上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四、 社会保险健全,职工互助完善
公司自09年投产以来,逐渐完善各类保险缴纳事宜,在完成政府下达指标的同时呈逐年递增趋势,并按规定缴纳各类保险金,对降低职工流动率起到较好的效果。
公司内部建立帮贫扶困机制,只要职工有困难,在第一时间就可以得到帮助。以前遇到此类情况都是企业自己帮助解决,范围比较狭隘,现在有了这部分基金,哪怕再小的困难也可以得到帮助。我们的基金分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全体职工,每人每月拿出1元钱;另一部分来自企业,企业按职工交纳金额等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