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规划,巩固提高自治区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强城市绿化,积极争创国家级“园林县城”,到2012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结合退耕还林和三北四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继续实施塔里木河生态综合治理和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到2012年全县森林总面积达到22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年的7.9% 提高到9.9%。
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提高城镇集中供热能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能力,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2012年城市永久性成套住宅供水、燃气基本普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切实完成全县节能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新引进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大对现有企业的环保执法力度,督促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问题,争创自治区“环境保护模范县”。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政府重大决策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加快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教育,提高公务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和能力。不断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