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谁最后负责”的弊端。三是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明确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目标,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实效,强化领导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责任约束力。同时,建立部门任务配合目标考核机制,增强部门对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心,切实加强项目领导。完善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联系项目的县领导要主动参与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规模确定以及招投标等事宜,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急难问题以及因拆迁、征地等引起的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积极破解供地难题。一是要极力克服“存量土地闲置待用,重点项目另起炉灶”的矛盾。有关部门在编制用地计划、工程设计、项目审批时,要以“两规”为依据,优先安排使用闲置土地,一方面节约政府资金投入,盘活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项目编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重复设计、方案变更的产生。二是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尽快制定统一的征迁政策,划定补偿标准,丰富安置形式,平衡群众利益落差,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项目、简化程序、缩短期限,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设立融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办事机构,探索建立“一站式”项目审批服务体系。
4、夯实项目前期准备。重点工程建设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战略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要围绕建设“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目标,超前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带动性、代表性的项目,使项目前期工作更富全局性、整体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为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序接替储备一批前景较好、具备开工条件的后备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对报送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论证,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我县发展需要和项目建设条件,确定我县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同时,各部门要密切注意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宏观调控情况,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储备项目的深化研究,根据项目前期、建设进展、资金筹措等情况,及时修正和充实项目储备库。同时,对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制订规范的法规条例、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重大项目申报、审批、立项和决策程序,构建重大投资项目的责、权、利协调机制,包括业主责任制、设计咨询论证责任制、决策责任制、会计审计责任制等,严格把住重大项目的立项关、决策关、咨询论证关、招投标关等主要环节。按照责任与利益对应原则,设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做好银行贷款衔接工作,使金融部门提前介入项目考察,缩短承贷评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