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时间过半,我省大多数农村中小学还没有达到这项要求。市、县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实现国务院设定的这项目标。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关于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等规定,有利于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传播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提高农村教师业务能力,应该认真实行,大力提倡,蔚为风气。
农村中小学教师业务培训,不应向教师个人收费。有的县教师进修学校,每年为在职教师提供48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竟向每个教师收取80元费用,无端加重农村中小学教师经济负担,很不合理。有的教师说:政府工作人员上党校、行政学院参加培训,甚至出省出境考察,个人不必交一分钱,吃好睡好玩好,还领出差津贴。而农村教师到县城接受教学业务培训,吃住自理,还要交学费,想不通。应对教育部门内外收取教师培训费用的项目进行清理,并将必要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要向农村教师收费。
提高农村教师总体素质,必须从源头抓起。近几年,师范学校招收不到成绩好的新生,中考两百多分就被录取,师范学校为了“生存”,生源再差也得招收,造成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得不到优质师资补充。目前,有的县为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学校,与中考成绩530分以上的考生签订合同,为农村小学定向培养师资。一些优秀初中毕业生觉得毕业后虽然要按合同去到农村学校工作一定年限,但毕竟就业有保障,愿意报考师范学校。这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师范学校生源。
五、要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农村中小学教师安心农村教育工作。
要使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提得高,关键是要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改变农村学校简陋、农村教师清苦、农村教育薄弱的现状,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农村中小学教师收入同县城教师有较大差距,中学教师月收入约少200元,小学教师月收入约少100元。对于只能靠七、八百元月薪维持全家生计的农村教师,每月少收入一、二百元是很难做到不在乎的。有个乡很多中、小学教师家住县城或其他乡镇,每星期回家一次,每月往返交通费开支约100元左右,无形中又拉大了同县城教师的“收入”差距。另外,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之前,大量拖欠的教师工资,国务院规定县里负责偿还,省政府要求“从2004年起,由各市、县分三年时间,消化历年欠发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但很多地方至今进展甚微。今年是省里规定完成清欠的最后一年,省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借新闻媒体披露或由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各县级政府清欠工作进度。各县级政府务必按省政府原定期限完成清欠任务,以取信于民。
教职工应当享有的一些津贴补贴,城市学校早已到位,而农村教师至今只能望梅止渴。省里按中央精神规定的每月170元生活补贴、40元地方津贴,全省各县农村教师基本没有,不但旧欠未还,而且实行县财政统发教师工资后依旧阙如。这不但直接影响农村教师生活水平,而且一拖多年,在农村教师心理上造成一缕“低人一等”的阴影。省里应将这两项补贴所需经费列入转移支付,并责成县级政府按月将其打入农村教师工资银行帐户。
农村中小学教师“苛捐杂税”多。一些县向农村教师收残保金每人每年60元、防洪费每人每年80元、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若干元,医疗保险金该由单位交付的那部分也推给个人负担。更不堪重负的是县级人事劳动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公共科目培训考试费,每升一级每个科目约交80元。信息技术培训考试费,每升一级约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