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位。广大群众对“谁受益、谁出资、谁治理”的政策熟悉不够,放松了对水利设施的治理。几十年来,水利科技、信息设备更新缓慢,与水库、泵站运行治理密切相关的水雨情信息(水情)、工程安全监测信息(工情)一直采用人工观测、电话上报的治理方法,资料记录不完整、不规范,而且上报速度慢,直接影响水资源配置,汛期防洪调度和水利工程的安全。
(2)制度不完善。长期以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治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的步子不大,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3)管养没有分离。我县的小型水利设施由于没有实行“管养分离”,将治理养护机构和维修养护人员分离出来,实行合同治理,因而存在诸多问题,如水管单位存在的治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经费严重短缺等问题。近年来,由于治理经费投入相对较少,加上农村改革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导致劳动力紧张,原体制下的群管队伍已名存实亡。专业队伍工资没有保障,不能专心从事工程治理工作,严重影响了工程治理工作的开展。且现有的治理队伍结构老化,人员配备不合理,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设备陈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经济效益较差,直接影响工程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服务质量不高,工程效益日渐衰减
1、基础工作薄弱,服务质量不高。(1)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水利工程治理体制改革需要协调解决经费、编制、水价调整、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诸多复杂问题,需要提供水利工程治理单位人员、资产、收支状况等大量基础数据。由于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经常性开展“两定”测算工作,基础工作薄弱,不能为改革提供富有说服力的数据,致使实施方案不能及时出台,改革措施难以到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水利治理体制改革的进程。(2)治理单位人员严重超编。如我县四大灌区现有人员671人,其中在岗254人,分流370人,离退休96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定员为366人,超编305人,2001年以前,年均人员增长率在15以上。人员的严重超编,造成这些水利工程治理单位工资发不出,养老保险金交不齐,工作无法正常运转。尽管四大灌区职工工资按照1995年标准发放,但现在仍欠职工工资776.6万元,欠缴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283.6万元,负债609.2万元。导致职工工作极积性下降,整体素质不高,严重影响工作质量。(3)服务难以满足需要。由于水利工程病险严重,导致浇灌服务不到位。四大灌区送水普遍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从而造成水费收缴困难,导致供水服务难以满足的恶性循环。
2、病险严重,工程效益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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