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农村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如何抢抓新机遇,明确新思路,采取新举措,突破制约农民增收的“瓶颈”,加深对区情的认识,全面了解掌握渭滨区“三农”情况,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是我们实现小康的前提。 “三农”问题关键就是农民增收问题,只有尽快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全面建设小康才有保证。渭滨区走在宝鸡市经济发展的前列,统计资料显示,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稳居全市第一,但增速空间小。渭滨区处于由城郊区向新型城区转型阶段,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更加重要,不仅关系区域经济和城乡协调发展,关系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村建设,还关系农村稳定和社会稳定,关系对周围近郊的影响和带动。针对农民增收,“举措到户”工程的要求4月-6月底,我们组织人力调查了渭滨区67个行政村,(除八鱼镇、马营镇外)15839户农户。通过逐村逐户调查了解,并结合全区农村抽样调查数据,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渭滨区农民收入的现状、问题及原因,以期探索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的空间及有效途径。
农民收入增长现状及特点
一、抽样调查数据分析近五年渭滨区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一)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渭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年为2818元, 年达到5679元,是 年的2倍,年平均增速19.1%。 —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了291元、591元、811元和1168元,增幅分别为10.3%、19%、21.9%、25.9%。(单位:元/人)
(二)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工资性收入也就是劳动报酬收入。包括了农民参加农村集体组织、各类企业与单位、外出务工等所得的工资性的货币收入,直接构成农民纯收入。 年,渭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024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6%;比上年增加了434元,增长27.3%。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 年的1065元起每年以17.4%的平均速度递增。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成为农民纯收入稳步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财产性收入总量占比较大,转移性收入增速平稳
渭滨区城市化进程由不断加快到目前趋于平稳,农村居民以租赁房屋和土地补偿为主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度增加。 年,渭滨区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977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2%,比 年增长1.4倍,年均递增23.9%。其中,租金收入421元,占财产性收入的43%,比 年增长90%。以各项惠农政策为主的转移性收入逐年增加, 年,渭滨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8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比 年增长68%。年均递增13.9%。其中:救济金、报销医疗费、退耕还林还草、扶贫款、粮食等补贴人均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