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统筹城乡就业构建五大体系
决"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力争到2008年底使建城区内"4050"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针对进城务工劳动者开展每年一次的"春风行动",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和维权的宣传,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四是完善用工管理体系。在定期对全市的劳动力市场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清理、整顿的同时,扎实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业活动的开展,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试点工作期间,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工作重点,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五是实现就业与社保联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已经出台了济南市《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外,建立劳动者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企业每月至少发一次工资,工资支付表至少保存15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平时的3倍,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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