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和山东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城市,济南市从体制、政策入手,制定和完善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从今年起,济南市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五大体系"。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由"十五"期间的4.2%下降到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由目前的8万人增加到10万人次。到2008年底,建城区内"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到8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能全部实现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率由目前的50.2%提高到70%以上;实现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80%;到2006年底,全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万,到2008年底,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95%被纳入医疗保险;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由目前的40%提高到60%。
具体工作中,从建立完善五大体系入手,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一是制订配套的就业政策体系。在统筹规划城乡就业工作、切实将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开发、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就业相结合的同时,实行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和动态管理制度,同时,每半年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此作为依据,逐步建立有效的全市失业与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另外,结合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出台,研究制定适合农民的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办法,使城乡就业政策逐步走向统一。
二是创新就业培训体系。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实施"素质就业"战略,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多形式、多元化就业。首先,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并结合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复退军人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其次,充分发挥培训补贴政策的作用,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失业证》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三,注重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大力实施"3年5000名新技师培训计划"和金蓝领培训项目。注重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加快培训大批高技能劳动者,到2010年全市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比重占技术工人比重的10%。另外,注重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并切实将此项工作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工作联系起来,以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三是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市已基本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劳动力网络化动态管理,逐步形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兼备,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贯通,面向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信息到村、户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建立并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针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安置等手段,重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