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与粤西山区的结合部,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56万,其中富余劳动力36万人。2003年以来,肇庆市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为切入点,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率先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基本制度,形成了特点,打造了亮点。2009年该市被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确定为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市。该市在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探索中主要做到了“三个创新”,即思路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
一、思路创新,实现就业工作重心转移
2003年9月,肇庆市委、市政府在广宁县召开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引导36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山区农村致富奔康。由此,该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该市把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举措,摆上党委、政府工作重要位置,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信息服务为手段,以本地产业为主要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了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制度,2009年该市劳动保障局还邀请省社科院和华南师大经济系专家教授组织开展“肇庆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问题课题研究”,奠定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的理论基础。
二、政策创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是制定政策,建立公平就业环境。肇庆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国家和省的积极就业政策,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实行“四个取消,三个建立”:即取消企业用工先城镇,后农村的歧视性规定,实行城乡同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取消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各种限制性政策,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不再实行调控和限制;取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审批制,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城乡劳动者实行登记备案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取消向用工单位收取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管理费;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援助政策。将就业援助的对象从城镇就业困难群体扩大到农村年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并向他们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二是对农民工培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结合“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行“四免”政策:即免费技能培训、免费技能鉴定、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跟踪服务。各级财政设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专项资金,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培训机构实行每培训一人补贴200元的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100元。三是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凡肇庆市内企业招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市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当地财政给予1年的工伤保险补贴;村委会兼职劳动助理员介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元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元。四是政府出资建设农民工培训基地。市财政一次性支持每个山区县200万元启动资金,各县再配套200万元,建设一家上规模、上档次、综合性的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同时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基地化运作新机制。山区县和中心区分别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安置基地。截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