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一年来,我们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各级领导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进民政工作的大事来抓,从局领导、局机关科室到直属事业单位均建立了办理责任制,并强化三个意识:一是法制意识,把宣传、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二是责任意识,把“人民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办理工作的标准;三是创新意识,力求在办理措施上有新的加强,在办理方法上有新的改进,在办理质量上有新的提高。同时,一把手亲自参加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200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议案或建议6件,并及时给予回复,代表对回复意见较为满意;对2件不符合政策的建议案均进行了政策宣传解释。此外,对于人大代表的来访、来信,我们都做到热情接待、答复,或及时批转有关科室处理,尽可能帮助解决问题。
三、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的工作要求,通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经常化、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抓监督的进一步深入、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局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一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统一到中央和县委的要求上来。二是及时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研究制定《**县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局班子成员不仅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3、紧紧围绕民政业务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和按制度议事决策,重要问题如重大政策出台、经费分配方案、重要工作计划等,都提交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按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做出决定。在干部问题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办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民政信访工作。我们把妥善处理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促进我县民政工作健康和谐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关注民生信访,解决民生问题。一年来,共办理信访件104件,其中县领导批示件28件,上级批转件70件,群众来信6件;接待群众来访648人次。没有出现集体上访事件,来信来访办结率100%,息访率99%,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民政工作事关我县“三个**”建设,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民政工作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门的每个同志肩负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光荣职责。面对繁杂琐碎的民政工作任务,我们应该说,做到了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但是民政部门任重道远,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