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处理涉检上访,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败的新要求,在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为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围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着眼于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开展诉讼监督,重点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能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加强检察官形象建设,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从严治检的方针,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促进公平正义。
认真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不该立案而立案”等违法行为,既重视追究遗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660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05件,通知立案59件72人;集中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专项工作。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对侦查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强化刑事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依法加强对审判活动及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积极推行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强化对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大抗诉工作力度。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重点办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共提起刑事、民事行政抗诉489件。同时,对法院的正确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
切实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会同市公安局签发《加强看守所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行监管场所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形成了监所网络化监控和动态监督机制。集中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检察,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对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四、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出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各项举措。
着眼于发展大局认真开展专项工作。主动开展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活动,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注重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173个乡镇、3500个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妥善处理“涉农”信访案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犯罪问题,集中开展了查办医药购销、城镇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313件327人。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围绕建设和谐宜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