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省法院筛选了百余件近年来改判、发回重审、提起再审的审判、执行案件,由院、庭长带领办案法官到下级法院,面对面进行“带案指导、以案析理”活动,提高了监督指导的针对性。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制定司法指导性文件41件。
3.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2003年,全省法院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共对18万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分析查找在立案、开庭、执行、文书制作、审判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扎实整改。省法院对本院80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下级法院54件重点执行案件进行了案件和办案人员的“双查”;在全省法院进行了执行款物专项清理;制定了规范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十条禁令和规范执行工作的六条禁令。出台了《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指导全省法院完善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2006年,开展了院、庭长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三级法院共有1998名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开庭申理了案件,对1700余份裁判文书进行7评议。
4.积极推进审判改革。省法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制定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改革。积极应对死刑核准制度改革,组建了刑事审判第三庭,从2006年7月起对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实行开庭审理。全省法院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拓宽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审判效率。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完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告知制度和再审案件听证制度,规范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程序。完善执行实施权、裁决权分离运行机制,建立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人员和执行行为的监督管理,努力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调整全省法院司法技术鉴定机构和职能,统一和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全省基层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555名,参与办理案件2.5万件。
5.抓紧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省法院始终把基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请省委批转了省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多次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制定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人民法庭立案、执行、巡回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开展了“五好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全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开展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20、、、年,建立了领导干部基层法院联系点制度和领导包片监督指导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基层法院编制紧张、法官断层等问题有了缓解。五年共为全省基层法院招录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865人。对基层法院参加司法资格考试人员加强组织和集中培训,全省法院五年共通过司法资格考试898人,消除了部分基层法院近年来无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空白点”。全省法院新建或改建审判法庭73个、人民法庭121个。积极协调、督促落实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妥善解决“两庭”建设债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省法院紧密联系法官队伍和审判工作实际,监督和指导全省法院狠抓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
1.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省法院围绕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这一核心问题,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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