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五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621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8件,决定赔偿61件133.92万元,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2003年以来,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体制,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在省政法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省政法委的《实施意见》,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制度,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合力。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拓宽执行思路,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商案件执结率。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91609件,执结标的额311.06亿元,执结率为95.62%。其中,执结执行积案28761件,执结率达97.1%。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52件,执结标的额8l亿元;办理督办、协调、受委托执行案件2961件。全省有64个法院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陕西”建设。在审判的各个环节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参与平安建设,促进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推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0891件,促进罪犯改造。通过公开中理、公开宣判、公开执行、庭审直播、巡回就地审判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社会管理。
二、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全省法院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问题为切入点,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下大力气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积权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坚持初访接待首问责任制、院长接待制度;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交办,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领导、包干负责的“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开展了三级法院“联合接访”和基层法院“越级访、异常访零上访”活动;建立了上下级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涉诉信访通报、信访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逐步把涉诉上访引导到依法申请再审的轨道上来。切实抓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推行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努力提高息诉服判牢。全省法院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68717件(次),处理集体访366起4522人(次)。其中,省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4821件次,办结省联席办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354件。 2.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省法院制定了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指导全省法院建立和完善立案、庭前、庭中和庭后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民事调解、执行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以及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健全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制度,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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