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调解的有机对接。全省法院共依法调处民商事案件269182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到52.26%,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省法院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监督制度,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遏制违法违纪苗头。对人事调整、基建、大宗物资采购、评估拍卖等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实行跟踪监督。指导全省法院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认真落实警示提醒、诚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向全省法官提出了“四个绝对不允许”、“十个严禁”等具体要求,将对法官行为的监督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五年共查处违纪违法人虽186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与前五年相比下降35.86%。
五、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省法院认真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先后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作了加强基层法院建设、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贯彻执行法官法等专题报告,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建立主动邀请和认真接待人大代表视察、旁听案件审理制度,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完善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流程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议案、建议的质量与效率。省法院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6件,办结省人大常委会要结果的案件411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27次。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4件。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共受理各类抗诉案件115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0.19%。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省法院和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帮助,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坚持抓住审判、执行这个“主业”,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坚持重心下移,抓紧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这些认识和体会,是对全省法院五年工作的总结,需要在今后的法院工作中坚持和不断发展。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司法效率不高;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力度还需要加强。在队伍建设方面,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个别法官职业道德缺失,审判作风较差,司法行为不规范,极个别法官干警贪赃枉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基层建设方面,法官队伍“断层”和人才短缺问题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办案经费依然不足,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