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按照要求召开创卫工作会议,进行充分广泛的宣传发动。调整充实创卫组织机构,制定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联络员,并将名单及方案最迟在3月15日前报市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建立台帐,限期整改达标。
(三)自查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创建活动总结,在本阶段结束前3日报市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迎接检查阶段(5月11日-5月30日)
本阶段各级创卫组织将组成检查达标组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综合达标考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一次性考核达标。
四、几点要求
(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卫工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宏伟,前景诱人,任务艰巨,必须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来认真对待。要实行创卫工作周安排、周督查制度,把有关创卫的指示和精神落实好,把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好。要认真对待各级创卫组织和市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严禁因工作不力影响粮食部门创卫工作进程和迎接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为确保粮食部门创卫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国文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行利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国胜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创卫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并加强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配备适当的人员,拨付一定的经费,做到有计划,有目标,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保证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建立领导创卫联系点工作制度。 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和惯例分包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分包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单位,督导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等。
(四)建立创建工作台帐,继续实行销号制度。 各单位按照《*市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制度》要求建立台帐。要严格台帐管理,实行销号制度。各单位将本单位台帐销号完毕后,按照要求申请有关部门验收。
(五)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度 各单位从3月1日起,每周五将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报市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