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市属各部门、单位按就地、就近、择优、随机等原则,分别与城市社区结对(结对名单见附件,区属部门结对方案由定海区、普陀区自行确定)。
以城市社区为基本创建单位,社区范围内的各行各业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创建,围绕城市社区创卫40条工作标准开展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一)卫生组织管理
1.有创卫或爱卫会组织
2.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有爱国卫生制度
4.专职人员每周有工作开展情况记录
5.对社区环卫保洁实行一日两巡并有记录
6.有与环卫保洁公司联系工作情况的记录
7.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8.档案资料完整
(二)健康教育
9.社区有人负责健康教育,有年度计划、总结
10.有固定宣传阵地,卫生宣传栏不少于3平方米
11.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每年不少于6次,有照片存档
12.居民参加健康活动(文化、娱乐、讲座、健身等)每年不少于8次,参加率≥80%,有记录
13.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不少于4种,居民家庭不少于2种
14.社区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15.居民家庭成员有一人一巾一刷
(三)环境卫生
16.社区内大街、小巷道路硬化、平坦,环境美化绿化
17.果皮箱、垃圾箱、下水道等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污水排放畅通
18.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
19.路面、绿地、院落等外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
20.公共厕所达到三类标准,有专人管理保洁,通风照明良好,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
21.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占道经营
2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
23.建筑立面整洁,无残垣断壁,无乱贴乱画
24.架空管线入地或规范有序
25.楼道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建,无乱贴乱画,门窗无破损
26.无违章饲养禽畜,犬类宠物管理到位,定期免疫,不影响环境
27.社区内无露天粪缸
28.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坡岸无垃圾堆积
29.车棚等房屋出租管理规范
30.居民楼阳台屋顶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挂
31.社区内建筑工地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四)公共卫生
32.社区范围的市场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马路市场和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3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法,证照齐全
34.美容美发、旅店、歌舞厅、网吧、公共浴室等场所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证照齐全
35.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增添防四害设施,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及时发放除四害药物
36.二次供水水池(箱)定期清洗消毒
37.辖区内中央空调定期清洗消毒
(五)社区卫生
38.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布局合理
39.能提供“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对慢性病能提供上门服务和指导
40.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