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创卫方案
以城市社区创卫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坚持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结对共创,优化资源,改善社区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2月)
建立组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计划。
(二)实施阶段(20*年3—10月)
对照40条工作标准,逐条落实、巩固,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考核验收(20*年11—12月)
采取社区申请、区级考核、市级验收办法,查漏补缺,逐级上报。
(四)总结表彰(2009年1月)
经市级验收合格后,授予创卫先进社区称号,分别对社区和市属单位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创卫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结对创卫领导小组,负责部门单位与城市社区结对创卫工作的领导、督查、考核验收。
市属单位要充分重视结对创卫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负责,为社区创卫献计献策、出钱出力。
定海、普陀区政府和新城管委会要加强城市社区结对创卫工作的领导,有效组织实施,确保结对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二)增加投入
市财政安排专项创卫经费用于城市社区创卫工作建设管理和表彰补助。
定海、普陀区政府和新城管委会要安排经费用于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卫管理工作。
(三)奖惩措施
1.20*年起,城市社区需先获得创卫先进社区后,方可评选文明社区。
2.将结对创卫工作纳入市属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3.对结对创卫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展不明显的,给予市属单位一把手通报批评。
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