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善于用制度和规章规范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察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十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及议事决策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确因对同一领导班子成员监管不力、失职失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制度,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互相帮助、相互提醒。在班子内部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局面,防止出现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十三)加强对审批权行使的监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公开,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健全和完善行政投诉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
(十四)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规范行政执法权,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强化纪检对负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站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加强对预算项目经费及林业专项业务经费监管。严格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切实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挥纪检组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内情况通报、党务公开、廉政承诺、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情况反映、民主推荐和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严肃查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等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能审计,公开审计结果并将其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信息及时受理、综合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集体评估、调查处理、结果公示与反馈机制。提倡署实名举报和实事求是举报,健全群众监督的激励机制,依法惩处诬告陷害行为。规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