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攸办发〔2010〕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我县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开展“‘三大战役’当先锋,‘五年倍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广泛动员,深入推进,激励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打好“三大战役”,实现“五年倍增、争创一流”战略目标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6月上旬,动员部署,营造氛围
1、县委召开“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2、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建立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工作。
3、各级党组织根据全县《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迅速成立工作机构,着手起草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做到工作量化、目标细化、载体实化。同时,对创先争优活动分类分层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确定联系点,并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活动开展,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
(二)6月中—下旬,开展公开承诺。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结合工作预安落实销号和绩酬挂钩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将开展创先争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1、明确职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党员讨论、组织认定、公示等程序,设岗定责。
2、作出承诺。各级党组织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尤其是要围绕“三大战役”、“六个一”、村规民约修订等以及单位重点工作,承诺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承诺办实事事项以及工作措施、时限、标准;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党员要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年度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民服务的主要事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带头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
3、审核承诺。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4、公布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各级党组织的承诺内容要通过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公开栏、墙报、广播、网站、承诺卡等形式予以公开,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的承诺要通过党员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文化程度较低、年老体弱的党员可只作口头承诺,由党支部记录保存。
5、践行承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确保有诺必践,有践必果。
(三)7月上旬,进行巡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