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济中心,“十五”和到2020年要进一步强化县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努力将其中有条件的城镇发展为10-20万人的小城市,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群。
(七)加快小城镇发展
全市共有600余个建制镇,这些小城镇是联系城乡最直接的结合点,也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目标的最基本的单元。要通过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促使农民加快由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减轻土地承载压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度,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引导乡镇企业、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适当集中布局,向小城镇靠近,扩大小城镇的产业规模和人口规模。结合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小城镇布局结构,以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效益。
三、加速重庆城市化进程的政策措施
1.统一规划。城市规划应用具权威性、前瞻性、合理性,并具有适度的弹性,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留有自由空间,实现城市发展的动态化。城市发展中,坚持把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质量、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放到重要位置,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城市居民工作和学习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城镇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合理布局。在产业类型选择、产业配置、人口分布、交通网络建设、教育、卫生、通信、商业网等方面有明确的发展指向。
2.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城市入户电网线路的改造、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城市交通及通信枢纽、城市水源及能源设施、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绿化美化系统。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可能实行商品化、市场化,形成投资、运营、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政府则只对那些具有社会效益、难以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设施进行投资与治理。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投入多元化机制,以政府为主导,更多地吸收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介入;对有效益的基础设施进行出售、转让、租赁,以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投入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一些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领域,也要加大改革力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逐步开放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的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城市化按市场规律健康快速地发展。
3.切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牵涉面广、影响很大、政策性强,需精心设计、先易后难、有序操作,要与社会结构转型相一致,也要与新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创立及实施相衔接。
户籍制度改革要与城镇规模、布局的远景规划相结合,首先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城镇以及据规划符合重点发展条件的小城镇答应农民的迁入或迁出,然后向大中城市扩展。
4.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城镇市场。要充分利用、改造和创建商业设施和商业渠道,在重要商品的产地、销地或集散地形成规模适度的商品批发市场,培育和发展现代化的流通组织和商业网络。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在加强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培育、规范和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逐步减少“官办”和“垄断”色彩。努力培育和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组织,消除在中介服务领域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现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法律监督。
健全市场规则,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尽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并完善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信用制度,加强对商业欺诈和随意违约行为的道德惩戒。
5.小城镇相对集中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很大程度上是由布局过度散乱所致,而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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