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方法和措施,是下级机关开展工作的依据。主要文种有:指示、批复、通知、函等。
3、呈请性公文。下级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请求批准答复时使用的文件。主要有报告、请示等。
4、决策性公文。对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断性的结论和安排,下级机关受文后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主要有决定和决议。
5、公布性公文。向群众公布应当遵守的事项。布告、公告、通告。
6、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
(二)按引文关系划分
1、下行公文。是指上级机关向下级所属机关发送的各种公文。如命令、指令、指示和批复等。
2、上行公文。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呈送的各类公文。如请示、工作报告和上行函等。
3、平行公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来往的文件。如公函、通知等。
(三)从文件的来源划分
两大类:一类是由外机关发送到本机关的文件,叫收文。另一类是由本机关制成的文件,叫发文。(包括内部使用的文件,如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
(四)从文件的制发机关及其性质划分
三类:法规文件、行政文件、党的文件
(五)从文件的阅读范围和机密程度划分
三类:公布文件、机密文件、内部文件
五、公文的格式
公文的格式,是指公文的各组成部分在文面上所占的位置,相互的关系及排列的规定。包括用纸规格、印刷格式、书面格式等。
书面格式,主要包括:文件头部分、正文部分和文件尾部分。
(一)文件头部分。位于公文首页上端,一般约占16开公文用纸的三分之一面积,印有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印数编号和上行文签发人等。
(二)正文部分
1、标题
标题是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行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和文件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国务院关于重组和加强农村工作的指示》。从语法结构上看,公文标题是一个以文种为中心词,以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事由为限制成分的较为复杂的编正词组,其中事由部分一般是由介词“关于”组成的介词结构。标题中不使用逗号,标题的最后也不加句号,仅在并例的词或词组中间加顿号或书名号。
另外按惯例,有些文种的标题结构只有两部分或一部分。例如:《北京市二○○五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这个标题只有事由和文种两部分。发文机关应是北京市教育局,后面的“简章”是文种,也就是章程。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这个标题只有发文机关和文种。公告一般不标出事由。再如法院的《布告》和机关内部事务性的《通知》,通常只标出文种。为了醒目,使人从远处即可看到。
撰写公文标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标题应准确、扼要、明快地揭示出全文核心内容和主要目的。特别是发文事由部分,应有极强的凝练性,能把全文的核心内容集中到一点上,不宜过长,不需要面面俱到,更不能拖拖拉拉。如《高青县粮食局关于提请上级部门积极解决我县增加建设粮食供应点需用资金的请示》,事由罗索、冗长,应压缩成《高青县粮食局关于增建粮食供应点需用资金的请示》。
(2)要避免转发文件时文称重叠的现象。公文文种名称虽已固定化、规范化,但不能一级一级地套用。转发的公文,在被转发的文件标题前加上“转发”二字即可,不必再加上“通知”文称,尽量避免“通知的通知”这类现象。
(3)标题排列组合要美观、匀称。尽量照顾阅读时醒目,排列整齐美观。字体宜稍大些。排列格式有七种:
两行等长、上短下长、上长下短、倒梯形、上下短中间长、上下长中间短、正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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