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在此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村提前做好转化工作。
2.2010年至2013年的工作安排
从明年开始起的四年时间内,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由“承认差别融合法”转为“直接融合法”的村资产融合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1)搞好试点,全面推广。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首先要选择较有代表性的村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不同类型村的试点工作,逐个解剖麻雀,并总结经验教训,积累可操作性的方式方法,为全面开展资产融合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对采用“承认差别融合法”村进行分析排队,合理分类,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制定好资产融合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不同类型村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有序地推进。
(3)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好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确定明年要完成哪几个村,后年要完成哪几个村,什么时候必须全面完成等要求。
(4)特殊情况,区别对待。市委、市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所有的行政村原则上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融合工作。对资产差异过分悬殊,群众思想工作难以做通,资产融合难度相当大的个别村,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市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实行新村资产融合。
二、严格政策、强化措施
为推动资产融合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希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深刻领会,认真把握。
(一)把资产融合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从20*年起,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化解原村债务的补助和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的奖励。按照《关于印发富阳市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富政函〔20*〕185号)精神,市财政补助资金将优先考虑安排给已完成新村集体资产完全融合、村级组织运转正常的村;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没有完成的村,待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完成后再予以拨付。对不符合化解债务补助条件,没有获得补助资金的新村,待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完成后,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二)把资产融合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安排相结合。从20*年起,新农村建设项目(如“百千”工程、村级创收项目、“康庄”工程、小流域治理、电网改造等),将优先考虑安排给已完成新村集体资产融合的村。各乡镇(街道)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对完成集体资产完全融合的新村进行扶持或奖励。
(三)把资产融合与乡镇(街道)专项工作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已将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列入专项工作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乡镇(街道)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汇报督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在年度考核中,既要看上报的数据和材料,又要实地查访,通过查账薄、对报表、走访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逐个验收,确保资产融合的质量,真正做到融合一个认定一个。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新村资产融合过程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保质完成,确保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一)明确主体,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做好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为具体实施责任单位。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