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涉及到企业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中纪委于2003年2月17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继续贯彻中心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又明确提出了:(1)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2)不准个人及亲属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4)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5)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密给他人及其他企业(即:“五不准”)。 严格贯彻执行中心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不准”,对于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堵住经营效益流失的明沟暗渠,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我认为,要想保证中心的“五不准”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应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抓好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真心拒绝腐蚀,却被人们讥讽为“太呆板、假正经、不和群”,甚至遭到排挤和打击,而通过找关系、行贿赂的人,则被有些人称为“有能力、有本事”。为什么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领导人员会被孤立呢?因为他们的自律行为冲破了这些企业的腐败氛围和“游戏规则”,触犯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根治这种“恶疾”,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古人说:“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企业党组织需要把加强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思想政治教育,当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二、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对谈话对象进行帮助教育的有效形式。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是廉洁自律的前提。许多坠入腐败深渊的领导人员在受到审查时,都会不约而同地吐出这样的“心声”:“假如当初有人能及时给我提个醒,早点打招呼,我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这就说明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于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干部,防止与减少犯错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逐级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注重强化自身约束
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需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逐级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就是注重强化自身约束的一种有益探索。作为一名领导人员在《廉洁自律承诺书》中表明,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非凡是重点严格贯彻执行中心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不准”,自愿向党组织做出郑重承诺。如有违反,甘愿接受党组织的任何处理。采取个人分别用公开承诺的方式,逐级向上级党的组织做出公开承诺的保证,自觉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行为。通过这种方式,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兑现自己的公开承诺中,自觉强化对自身的约束,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避免犯错误。
四、权力运作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对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是防止腐败的要害所在。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利党利国利民,造福社会,造福人民。权力一旦失去控制,就会产生腐败,遗患无穷。因此,抓好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迫切需要真正做到权力运作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五、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厉性
严格贯彻执行中心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