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先后举办了多种专题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分期分批对全国5300多名县委书记和县长进行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等等,这些重大新举措都是以往少有的,效果很好。在干部培训规范化方面,制定了《2006年―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正式揭牌成立。几年来,培训工作注重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创造性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取得新进展。十六大以后,建立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了在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党的十七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有不少新举措新办法,不仅扩大了差额选举比例和提高了生产、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而且在代表产生程序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注重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一些重要文件征求意见的范围开始扩大到同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一些地方还实行了党代表质询县委工作制度、党代表评议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制度。有的县委还明确规定了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职责和任务。中央制定颁发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扩大党务公开范围,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五)创造性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十六大以来这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明确、创新点多,呈现出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新局面。几年来,先后颁布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公务员法》,下发了“5+1”和“1+5”法规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提高选任干部的质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制定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制定下发了《2004—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先后部署并不断推进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全国高校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使这项工作纵向延伸到市县、横向扩展到企业和高校,呈现出整体推进的局面;加强和改进对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在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在正在进行的地方党委换届中,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在提名、考察和选举三个环节上的民主程度都有新的提高。换届中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也取得重要进展,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交叉任职等改革要求已经和正在贯彻落实。
(六)创造性地抓人才工作,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方面取得新进展。十六大以来,成立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几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各尽其能的人才开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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