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近三年内全面完成民族地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改造建设任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覆盖民族地区各县市。每年抽调医务人员定期到民族地区开展医疗帮扶,从民族地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医务人员到省内大型医疗单位进修提高。
积极发展民族地区科技事业。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科技兴农、兴牧的力度,以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为重点,建立省内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与自治州、民族县科技合作机制,在畜种改良、草原建设、农畜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等方面进行科技指导,提高科技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发展民族文化和体育事业,使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灾区群众的生产和基本生活。
三、以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着力改变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能源、水利建设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自治州通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县通二至三级公路,乡通油路,村通公路。开工建设兰渝铁路,提高民族地区交通运输能力。加强民族地区电网建设,提高电力输送能力,解决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抓好大中型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六小工程”,努力解决牧区、边远山区行政村通电话难和人畜饮水困难,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努力提高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水平。
实现生态环境良好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民族地区的江河源头及国家级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湖泊、湿地和水库周边、荒漠化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保护建设,实施天然林资源、天然草原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和临夏刘家峡库区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期工程,加强对盐锅峡、八盘峡库区的生态保护建设,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四、以特殊政策措施为手段,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
坚持国家帮助、其他地区支持、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保持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种专项资金分配向民族地区倾斜。大幅度增加财力专项补助,设立少数民族人才培训资金、民族乡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专项经费。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投入占全省的比重,国家安排给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地区配套的资金,民族地区无力承担的由政府给予支持。积极引导和协调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理调整信贷投向,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国内国际资本到民族地区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外资到民族地区投资创业。
坚持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全省扶贫开发的重点,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