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认真做好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变更登记工作的同时,着力消除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经济,不断地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完善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市场主体与消费者的关系,是市场秩序的重要构成部分。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最终大都体现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在人们的消费从追求商品数量转向关注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从最初的粗制滥造、假冒伪劣发展为商业欺诈、虚假误导等,保护消费者权益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为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采取了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创新消费维权手段等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能力,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转变职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政府职能要从以前的计划管理模式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的统一;另一方面,必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适应人民群众对便捷高效服务的需要,实现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基于这种认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为契机,有效地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目前,多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建立企业登记网站,及时公布和宣传登记管理法规和办事指南,提供各类申请书格式文本网上下载。很多地方还开通了查询、登记、年检等业务的网上受理功能,平均网上受理业务量已占到当地业务总量的近1/3。
维护经济安全是全球化条件下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任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关系日益复杂,这对我国经济安全提出了全面挑战。2003年以来,是我国加入wto的过渡期和国内市场化程度的提升期。越是对外开放,越是经济发展,越要维护好国家经济安全,这是我们在实践中获得的一个重要认识。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和跨国公司利用投资和贸易规则冲击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利用生产规模和技术控制遏制我国基础产业发展,利用先发优势瓜分我国市场,这对我国市场秩序和市场监管构成了双重压力。针对这种现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运用wto规则允许的例外规定,不断加强对企业并购行为的监管,不断加强对国内重点行业和产业的保护,制止国外企业有针对性的恶意竞争,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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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监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