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特别是在执行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等工作上,成绩尤为突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与好评。但依然存在一些隐性问题不可忽视。如有些村“一事一议”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筹资筹劳程序不到位,涉农政策落实公示不到位,镇上对各村、各单位的涉农收费动态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汲取寺坪镇牌楼河村事件的教训,绝不允许损民、伤民、扰民事件在我镇发生,各村、各单位务必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农民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减负政策,牢固减负就是促增收、保稳定、促发展的思想,切实做好农民减负工作。具体的工作是:一要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减负工作是经济责任,也是政治责任,各村必须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狠抓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农业、纪检、财政、司法等单位要联手互动,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监管,前移关口,防患于未然。二要应该执行减负政策。要严格执行农业税免税政策,确保免税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摊牌和乱收费行为;要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丹凤县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资筹劳只准用于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必须由村委会提出,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参加会议,三分之二的参会人员讨论通过,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减负办备案方可执行。未经申报、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得实施,擅自违纪筹资筹劳造成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在项目启动前要大力宣传动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探索实施“投工投劳承诺制”,筹劳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量民力、量村力而行。要认真落实政策范围内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结合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工作,固定公示内容、范围和时限。要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加强监督,不得在规定范围外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要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各村每年不得突破300元。三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镇纪委、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在近期内组成农民负担收费专项治理组进入村组开展治理活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扎实安排,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必须大力配合。治理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当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行业收费及其他筹资筹劳当中的程序不到位问题。对治理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区别对待,无法挽回的既往不咎,可以制止和纠正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以补救,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四要加大对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查处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02]19号)的规定,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扎实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刚才讲的是减负问题,这又说增收,二者都是事关农民利益和发展要务的大事,也是乡镇干部职能转变后的中心工作之一。农民增收的关键是要有一条切合实际有市场潜力能持续增收的好路子。减负是提供给农民休养生息、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产业发展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我镇近年来确定的主导产业项目是符合镇情实际和市场需求的。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紧紧围绕市场,做大做强“畜、药、果、劳”四大产业。因此,对于我镇来说,做好农民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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