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提案处理表送交主管院校长和所院长;
(2) 主管院校长和所院长召开有关会议,逐条落实到承办部门(或者个人);
(3) 承办部门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落实。
4、提案的检查与反馈
(1) 工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3)提案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在教职代会上报告本次教职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和上次教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七、教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教职代会大会主席团是大会的领导机构。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可实行常任制。主席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主席团的职责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组织、主持会议;
(3)听取和讨论各代表团(小组)对各项议案进行修改;
(4)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其他重要问题。
2、主席团成员的产生(换届时)
(1)每次换届前,由主席团根据教职代会条例的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出下届人数、构成比例、建议人选等,报党委审查。主席团成员中应有院校或所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其他代表性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应占较大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教职代会正式代表;
(2) 将主席团组成人员推荐名单提交教职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 根据需要可以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八、教职代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教职代会预备会议由上届主席团负责人(或执委会负责人)主持。全体教职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
1、大会主席团负责人向大会报告本次教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程和议题的建议;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时);
3、作关于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有代表须增补、替补时);
4、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5、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6、通过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8、党政领导讲话。
九、教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
1、院校长、所院长做工作报告(每年一次);
2、必要时,院校或所院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报告;
3、由工会主席或教职代会主席团(或执委会)负责人、秘书长和教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就上次教职代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及提案的处理等情况向大会做出工作报告;
4、由主席团(或执委会)负责人就教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主席团(或执委会)或主席团扩大会议所决定的教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5、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
6、教职工代表做大会发言;
7、换届时,按选举办法选举主席团(或执委会);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十、教职代会的决议、决定
凡属教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提交教职代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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