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与时俱进,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改革创新
(一)深入文化体制改革。必须从根本上改革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企事不分的现状,对公共图书、博物馆、文化馆等非营利的教育机构继续由政府投入兴办;对文艺团队实施政府资助和政府采购相结合的办法;促进文化企业转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主要精力用于文化市场宏观管理,通过执法、监督、引导、服务,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
(二)扶持和培育文化市场。制定适应当前需要的地方法规和宏观指导性政策。整合文化产业、文化市场资源,在符合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原则的前提下,既鼓励外资企业进入,又促进外地和本地企业在文化市场中壮大。引导和促成我市媒体和文物、文化艺术团体、影剧院的联合和合作,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同时,文化娱乐业是一种特殊的高消费的行业,管理的成本也比较高,并且政府对其征收较高的税收。因此,为了促进和繁荣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必须加大投入,发展社会公益文化事业,促使更多的先进、高雅文化充实文化市场,主旋律得到高扬。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定期召开各文化部门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情况分析研究座谈会,沟通情况,分析形势,促进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市场存在的问题。建立快速反应的预警、预测和监控机制。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各部门协调,共同管理文化市场的方案,更加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报请市政府同意,促进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提高管理成效。管理权限下放到区以后,应逐渐完善市、区管理职能的协调,进一步分清管辖权限,研究制定加强指导、检查、监督的办法,完善汇报和检查的制度和上下沟通和快速反应的办法。
(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入wto后,我们更有理由强调在文化市场管理上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一是按照法律的最新规定和新的形势发展要求,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内部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完善立法,赋予文化部门更多的立法权限,允许先走一步,重点是完善执法程序、处罚办法等可操作性、有效解决无证经营方面的问题。三是按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加紧引进高素质人才,对现有人才开展经常的执法培训,在继续提高对实体法的理解和执行的水平的基础上,更加熟悉对程序法、处罚规定的掌握,并注意避免对经营者的不合理伤害的问题。
(五)以积极的管理措施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尽可能增加积极的管理措施,减少消极压减手段,以尽可能最大地保护和发展文化产业,适应各地区不同的发展需要。一是适当提高“准入门槛”,对文化企业征收合理的税收、订定开办标准。二是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制,管理失职追究办法,对地方政府管理文化产业失职行为进行检查、追究。三是鼓励社会举报、实行举报必查的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四是规定文化娱乐场所必须安装摄影机,通过网络和文化行政部门的视屏监控中心连接,加强监控。五是对开办业主进行经营历史的记录、审查,对有违法经营的业主实施不予新办批准。六是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让社会了解、关心文化市场的情况,创造一个有序、健康、繁荣的文化市场舆论环境。
二、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坚决抵制错误倾向
一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所谓“软环境论”。文化市场虽然屡经治理,但是娱乐场所的色情服务、色情表演,电子游戏场所的赌博,音像市场的走私盗版等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区和部门把这些社会丑恶现象作为改善投资、发展经济的“软环境”加以保护。对此,我们决不能用牺牲精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