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上下功夫。一是要把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必须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件的矛盾和纠纷。要重点做好领导包案责任制,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包一保”责任制落到人头,一包到底,直到信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下访工作制度。县委、县政府对县级领导、部门领导的信访接待日工作已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领导都要坚持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待来访群众。从2008年的情况看,这项工作是“上边好于下边,前段好于后段”。从层面上看,县级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的比较好,但基层的一些单位有问题。有个别群众到县反映,到了主管单位反映问题,不是主要领导找不到,就是一些副职说这事不是我主管,等主要领导回来再说吧,一托几天甚至几十天。造成小事托大,大事托炸。2008年,我们要就此工作进行专门抽查,进一步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和下访工作制度,彻底畅通信访渠道,真正让群众有说话的地方,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和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要及时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继续坚持每月不稳定因素排查零报告制度。突出排查重点,把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放在土地纠纷、企业改制、劳动工资、城镇拆迁、涉法涉诉、干部作风等方面和重大会议、节日期间。确保矛盾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局部问题酿成全局性事件。
2、加大调处力度,在信访案件终结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大信访问题的调处力度。一定要打破“处理信访不是主业”和“上访群众都是一些刁民”的错误思想,真正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上,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力求案件调查得真实,政策依据得准确,意见出具得规范,认真处理好每一件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避免由初访变为重访甚至滞留访和异常访。二是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委、县政府已经决定在信访办成立督办检查室,并制定了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在去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要继续提高督办权威,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力抓的督办工作格局,促进信访案件得到彻底办结。三是积极推进信访事项三级终结。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在积极推进信访事项的三级终结制度上要注重时效性原则,无论是信访事项的受理机关还是信访人,都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有关问题或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实践中,在向信访人出具“处理意见”、“复查答复意见”时,应明确注明群众主张权利的时限和方式。
3、强化问责监管,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大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信访案件的久托不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责任不清,在抓信访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了一些干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形成了压、推、拖、支的工作作风,使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此,我县已经建立了《通报批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希望严格执行。去年九月,建设局出现的问题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县各级干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好今年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部门和责任人,要坚决给予通报或行政处分。对应办理信访案件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故意推拖不及时办理的,或刁难群众勒卡的,或对上级的处理决定贯彻落实不坚决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二是要依法追究违规信访人员的责任。从当前看,群众的信访活动还具有一定的无序性和随意性,加大依法治访工作力度是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途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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